摇摆狂潮说着“去他妈的意识形态”还是被意识形态干掉了。分集剧情
摇摆狂潮有人说这部电影说明了战争再残酷也掩不住最喜爱的事物。可我觉得这明明是“就算你再有热爱的事物也掩不住冷战的背景”。电影前一半有多轻松多欢喜多能让人眼里只有踢踏舞,后一半就有多沉重多压抑多能让人感受到战争的残忍。少年路基秀,聪明,张扬。口嫌体正直,嘴上说着不会和反动分子跳舞,痛恨反动分子,还是使了个小技俩,不忍伤害“傻子”。嘴上说着不会跳美帝舞,还是听见节拍就忍不住舞蹈。他和杰克逊和小胖他们一样,热爱舞蹈。心里是热情,就是纯真。所以热爱无论贵贱,不分阵营,无视隔阂。语言不通,可以用舞蹈交流;争个胜负,就拿踢踏舞鞋斗个酣畅淋漓。这才是热爱一个事物的魅力所在。如果这是个励志电影,就到此为止了。可它显然不是。被清脆的舞点掩盖的是不谈人性的战争。光国来了。他用激昂的演讲和残疾的身体鼓动战俘们,为共产主义献身。暗色的红是火光。燃起战俘的斗志,却浇灭了基秀的舞蹈。只因是美国的巧克力,就咒骂出“妻子女儿都被轮奸”的话;只因是美帝舞,就顷刻间被拖下“人民英雄弟弟”的高位被众人殴打。这才是真实。这才是冷战。可就像瘾君子没办法放弃毒品,基秀没办法放弃热爱的舞蹈。圣诞夜,疯狂地宣言,沉醉的舞步,冲动的浅吻,一瞬间,基秀仿佛已经到达了世界上最传奇的卡耐基音乐厅,他在舞台中央忘我的旋转,台下座无虚席。就连结局也没有丝毫让步,没有丝毫哄骗的安慰,这是最真实的结局。这部电影啊,说着“去他妈的意识形态”还是被意识形态干掉了。但是,别让那些压迫泯灭你所有的热情吧。全片最喜欢的台词有几位豆友告诉我对跳舞的热爱不能用对毒品的瘾来比喻,我承认的确有些不妥当。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在影片的背景下,对美帝舞的热爱显然“不合时宜”,甚至是一种过错。但是基秀是对跳舞有一种无法割舍的“瘾”的,所以就像一个“知错仍犯”的瘾君子一般,执迷不悟,踏上了他自己的不归路。因此选取了这样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还望大家海涵。